各学院(所、中心):
根据《2011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方案》及《2011年度“唯实”人才培育基金(海外优秀人才)实施细则》文件有关精神,2011年度第一批“唯实”人才培育基金(海外优秀人才)(简称“海优”基金)申报评选工作自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
实施“海优”基金,旨在面向我校人才队伍的持续发展,重点加强对有发展潜力的从海外引进的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帮助其取得具有国际影响力或者满足国家重大工程需求的高水平成果,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储备力量。
二、申报条件
1、2010年7月15日之后报到的新进校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领域及其他特殊情况最大不超过40周岁。
2、热爱祖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在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两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并已有高水平研究基础。
3、本年度每位教师仅可申报一项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尚在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期内的教师不能重复申报此项目。
4、对于2010年度获批 “海优”基金资助期两年的项目,需要提交书面中期报告,作为持续支持的考核依据。
三、支持方式和期限
1、资助额度将按照学科和类别来确定。项目类别分为一般和重点两类,属于理工类学科的,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0-30万,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10万;属于人文社科类学科的,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4-8万,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2-4万。
2、本项目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与新进教师条件建设经费互不冲抵,可以综合支持。
3、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本次立项的项目,将于2011年5月30日之前和2011年11月10日之前对项目执行进度进行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中期考核项目经费执行进度需达到60%以上,年终考核项目经费执行进度需达到95%以上,凡达不到执行进度的项目剩余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统筹。
四、申报程序和工作安排
1、4月25日下班前,将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到人事处,材料包括《申报人选汇总表》一份、申请书(每人一式5份)、附件材料(每人一份)。
2、4月30日,人事处组织学校专家组进行评选,确定资助人选和资助额度。
3、5月初,签订项目任务书,拨付经费。
地 点:办公楼428房间、426房间
联系方式:82316107、82315170
电子邮箱:hcx@buaa.edu.cn
人事处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