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
党总支书记是学校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对党总支的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在本院工作中要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核心、监督保证和战斗堡垒的作用。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并结合本部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工,适应学校转型发展要求,为全面推进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动力支持。
二、组织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
三、主持召开部党总支委会、总支委扩大会,全体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等重大会议,研究决定本院党务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本院的规划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组织贯彻落实和检查执行情况。充分发挥党总支的保证监督作用。
四、主持部党总支的日常工作,制定本院党总支工作计划、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计划。
五、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对要求入党的各级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建立党员培养积极分子责任制度,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一线教师和优秀员工中发展党员。
八、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同党外群众的联系和亲密合作,共同为本部工作做出贡献。
九、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向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十、完成学校党委、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定期向学校党委、纪委汇报基层党总支的学习和工作情况。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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