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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9-11-25  点击:[]

为加强党员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保证学习条件、学习时间、学习效果,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体制

成立我院党总支政治学习二级中心组,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支部宣传委员担任秘书,成员由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及支部书记组成。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学校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统一安排的有关学习内容。

3、我部教师开展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形势与政策。

三、有关规定

1、按学校党委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确定学习研讨内容,组织好二级中心组的学习。

2、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考勤并作好学习记录,严格考勤,记录详实。

3、二级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因事因病请假要经过支部书记批准。

4、二级中心组成员学习时要认真听,认真记,学习时间内关闭手机,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其他事情,讨论时要积极发言。

6、二级中心组成员全年缺政治学习达3次者或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者(因上课、因公出差等除外),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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