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学生会心理部职责及规章制度
一、部门分工与职责:
心理部分为部长和干事:部长一名,干事六名。
大致工作岗位分为:
部长:负责整个部门的运转情况,督促干事的工作情况,在工作中培养干事的能力。确定每个学期的发展目标,在学期之初拟定计划书,在活动中起到统筹的作用,并且完成对每次活动的详细记载和整个学期资料的总结。
干事:是完成具体工作的实施,可对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参与每次活动的前期创意和经验总结。
二、管理制度:
1、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与其他部门的干事保持良好的关系。
2、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成员的出勤、参与工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
3、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4、心理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心理辅导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5、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
6、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
7、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三、心理部工作管理条例
为规范心理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工作质量、效率,特制定以下条例:
1、各干事在自己所负责的常规工作上必须认真负责,真正了解所受关注学生的现有情况,及时反映,不能偷工减料。
2、各干事须在星期四之前将常规工作表格做好,在星期五上午签字盖章交至系心理辅导员牛津老师处。
3、部门所有人必须确保资料的保密性,不得向外宣扬。
4、各干事必须定期向各年级各班的心理委员了解各班的心理状况,无事报平安,有状况则需及时通知部长及辅导员。
5、各干事要适时提醒各心理委员下寝了解情况。
6、如部门将要举行大型活动,必须在前一个月月底之前把下个月的大致规划写出。
7、部门定期在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天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工作,拟定计划。
8、部门召开会议时,不得缺席,如有紧急情况需及时向部长请假。会议期间需将手机静音,不得玩手机或做其他无关之事。
9、如遇紧急情况由部长负责及时通知。
10、每次会议规定一名干事做好记录,并在会议结束之前做一次会议总结。
注:希望各干事严格遵守以上条例,若有违规者,我们将严厉处罚。本条理自公布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