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院学生常规管理工作,增强学生自我要求的意识,促进学院学生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特拟定“文学院常规检查量化考评细则”,请各班学生认真阅读,严格要求自己。
1、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晚自习19:30),定点晚自习班级学生不得旷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晚于规定时间十五分钟者,与旷缺同等对待,扣2分。
2、凡请假同学,必须当时出示请假条,不允许事后补假和销假。此类情况若发生当旷缺扣2分处理。严禁伪造假条,一经发现,扣该名同学5分。
3、晚自习期间,禁止在班内或附近聊天、喧哗、吵闹、玩手机、听音乐、看电影等影响班级正常晚自习的行为,违者一次扣1分。
4、不配合院系学生会学习部的检查工作,如有意敷衍、干扰、辱骂、抗拒者,每人一次扣5分。
5、未经院系领导同意,私自外出活动、集体活动无故旷缺,全班每人扣3分。
1、学院卫生检查中,教室卫生未能正常完成工作,按本班卫生值日安排表,每人扣2分。
2、学校卫生检查(含平时抽查)被确定为不合格宿舍或教室,宿舍成员和当天负责教室卫生打扫的全体成员每人每次扣1分,未叠被子者,扣1分。
4、凡是在校、院检查中,与督查教师、学生干部不配合者、发生冲突者,或发生拒检者寝室内每人扣5分。
1、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进行赌博活动,私接电源构成安全隐患者,扣3分。不按时归寝,夜不归寝,晚归者扣2分,未归者扣3分,晚查寝时拒检者,寝室内每人扣5分。
2、扰乱课堂秩序,影响正常上课或考试者,视情节轻重扣1-3分。 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1分。
1、每位同学若一个月内三次或三次以上重复违反同一项条例,加倍扣分。
2、个人量化考评表会于每月月末在学院宣传栏进行为期一天的公示,请每位同学认真查阅自己当月违纪情况。
3、本考评表以每学期为一个计量单位,凡一学期内扣分达到20分者,新学期开学进行学院通报批评;扣分达25分者,进行学院警告处分:扣分达30分者,进行学院记过处分;扣分达40分,上报学校按照学校学生惩处办法予以相应的惩处措施。
4、此条例即日起生效,望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并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