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nba比分直播:、学校文件精神和《文学院学生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转专业的原则
第一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特殊情况下,如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或患病及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本专业学习需要转专业的,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转专业学生数原则上不得打破原专业行政班级数。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条 艺术、体育类等特殊专业的学生不能与其它普通专业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