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考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考试相关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学生考试公平、公正、真实,以考风促学风、教风,结合我系实际,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完善机制,确保考试质量,促进中文系考试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在不违背学校考试制度的前提下,特制订了《中文系考试管理规定》。
5、组织和考核考试期间的安全、卫生、纪律、等工作。
2、教研室主任在考试前召集教研室组的老师开会,安排命题老师。
坚持教考分离的原则,各考核课程命好难度相当、考核知识点覆盖面广的A、B两套试题(A、B两套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试卷命题样式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和中文系教师QQ群里下载)命题教师由教研室主任统一安排,然后按教务处要求,结合学生所学内容,合理设置题目难度和题量,把握出题质量。命题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好的试题和附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交教研室主任审批,由教研室主任统一交教务秘书。教务秘书负责将试卷送文印室印刷和保管。
1、监考教师在各科开考前15分钟到5-212教务办领取试卷,到班级组织考试。
3、收卷:监考老师严格按照学号大小顺序、按班级分科收卷。如有学生缺考,监考教师要将空白试卷填上姓名和考号,按照考号放在相应的位置一起收交。(注明:缺考)
5、装订:按考场、按班级装订,认真填写好试卷封面。装订好之后交教务秘书。
1、由教研室主任统一组织评卷,该课程有两名或两名以上任课教师的要求流水阅卷。评卷教师必须在指定的地点阅卷,不得将试卷带回家或规定之外的地方。
2、当阅卷老师发现成绩分布不合理时,阅卷老师要及时报告教学系主任做出适当处理。处理意见要以书面的形式附在评分标准的后面,教学系主任签字,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3、评卷结束后,教研室主任组织教研组认真进行各门课程的质量分析,请老师按要求将试卷装订好,(顺序:封面——成绩单——双向细目表——评分标准——课程考核质量分析表——试卷——封底)交教研室主任检查,并由教研室主任统一将试卷交教务办存档,。
4、评卷教师应将考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登入校园网。并交两份签名的成绩单给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