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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偿还事宜

发布日期:2014-05-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偿还事宜

从2011年起,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本息偿还,采用新的唯一的操作方式。贷款学生直接在网上操作,可以在全国各地进行。 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以下简称为“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贷款学生直接登录,不用注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上出生日期8位数。如果密码不对,联系系部辅导员或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请求老师重置密码。重置后的新密码为一个随机的8位数。

二、使用支付宝账户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本息偿还,均使用支付宝账户进行。支付宝账户由系统自动生成(可在“我的首页”点击得知)。在对支付宝账户进行充值的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阅读《支付宝使用说明》(见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界面)或拨打支付宝服务热线0571-88156688。

三、提前还款或到期还款

1、提前还款

在每个月(11、12月除外)的1—10日,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提前还款申请”进行申请,并需在申请当月15日之前将足额的还款金额存入上述支付宝账户上。国家开发银行在每月21—30日之间会自动从该支付宝账户扣款。是否成功,学生在下月初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可以查询。当次还款申请只限当月有效。若还款失败,下次还款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同一笔贷款需一次性还清,不能分期偿还。

2、到期还款

到期还款需在贷款到期年份的9月20日之前把足额的还款金额存入支付宝账户上。

四、缴纳利息

学生自毕业当年7月1日起承担利息,每年缴纳一次。利息具体金额可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学生需在每年的12月20日之前将足额利息存入支付宝账户上,国家开发银行会自动扣款。若在规定时间未能按时缴纳利息,只要日后能将足额利息(含罚息)存入支付宝账户上,国家开发银行会在每月的20日自行扣除此逾期利息(含罚息)。

五、违约后果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违约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将违约学生信息以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影响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

3、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以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4、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