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风建设,激发学生的爱校热情,展现学校的良好精神风貌,学校号召由各教学系部自行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学唱校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8日至10月20日。
二、参加对象
全校各系部、各班级学生,以一、二、三年级学生为主。
三、组织检查
此次活动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原则上以自然班级为单位开展学唱活动。各系部党总支书记亲自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部副书记或副主任直接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落实。10月15日至20日,由校党委宣传部、团委、学工部、音乐系组成工作小组对活动进行集中督查。
四、具体要求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学唱校歌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学生开展唱校歌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有力措施,务求活动效果。
(二)各系部要按照时间要求认真抓好此项活动的具体落实,在集中督查阶段,各系部、各班级要安排专人配合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工作检查。
(三)学校职能部门要对活动进行全面督查并就检查情况给予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系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0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