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学校拟定于5月开展建党90周年师生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重温党的光辉历史,缅怀党的光辉业绩,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建党90年来我党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所取得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党、爱国热情,营造出健康向上、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主题
党旗红、颂党恩
三、活动组织
(一)活动时间:
5月24-26日,工会、离退处、团委收集作品;
5月27-31日,宣传部汇总、组织评比作品;
6月,宣传部、美术系展出获奖作品。
(二)参赛人员:全校师生(含离退休人员)
(三)组织方式:责任单位为宣传部和美术系,工会、离退处、团委、学工处等单位配合。工会负责统一收集在职教职工作品,离退处负责收集退休教职工作品,团委负责收集学生作品,宣传部届时统一汇总所有作品进行评比。
(四)展出地点:评比结束后,宣传部、美术系负责获奖作品展出。展出地点在致远楼大厅或海园广场。优秀作品还将推荐到省市参加比赛和巡展。
四、比赛项目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反映建党90周年以来我党取得的辉煌成就。
2、参赛者可报多个参赛项目,但每位参赛者每个项目限报2项作品。
3、美术系每个项目的学生作品不少于20幅,老师作品总计不少于15幅。其他各系部师生作品不少于10幅。没有完成报送任务的,不得参与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4、参赛者应恪守诚信原则,一经发现非本人创作的参赛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对于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金的将予以追回。
(二)各比赛项目具体要求
1、书法
(1)毛笔或钢笔书法作品均可,字体可自选,以草书、篆书体参赛的作品需要提供打印的释文。
(2)比赛作品篇幅不限,作品需自行装裱,以便于展出和保存。
2、绘画
(1)类别不限:国画、水彩画、水粉画、蜡笔画、版画、素描、卡通画等都可。
(2)作品需自行装裱,以便于展出和保存。
3、摄影
(1)参赛作品自行冲晒,尺寸为8-10寸,(要自行装裱),黑白、彩色均可;数码相片还需提交电子稿,以便保存材料,不收底片。
(2)反映建党90周年主题的人文、环境、风光等。
(3)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说明(打印稿),另外,最好附上使用相机、镜头、光圈、快门速度等技术参数,以便评审和欣赏。
五、奖项设置
(一)书法类、绘画类
1、老师:
一等奖各设2名 奖金为400元/名
二等奖各设3名 奖金为300元/名
三等奖各设4名 奖金为200元/名
2、学生:
一等奖各设2名 奖金为200元/名
二等奖各设3名 奖金为150元/名
三等奖各设4名 奖金为100元/名
(二)摄影类:
1、老师:
一等奖设2名 奖金为200元/名
二等奖设3名 奖金为150元/名
三等奖设4名 奖金为100元/名
2、学生:
一等奖设2名 奖金为150元/名
二等奖设3名 奖金为100元/名
三等奖设4名 奖金为50元/名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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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5-11 15:3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