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11日发表《中国的亚太安全合作政策》白皮书。全文如下:
中国的亚太安全合作政策
(2017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中国对亚太安全合作的政策主张
二、中国的亚太安全理念
三、中国与地区其他主要国家的关系
四、中国在地区热点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
五、中国参与亚太地区主要多边机制
六、中国参与地区非传统安全合作
结束语
前言
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地域广阔,国家众多,拥有全世界60%的人口,经济和贸易总量分别占全球总额的近六成和一半,在世界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近年来,亚太地区的发展日益引人注目,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活力和潜力的地区,地区国家进一步加大对亚太地区的重视和投入。随着国际关系格局的深刻调整,亚太地区格局也在发生重要深刻变化。
中国一直致力于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全面参与区域合作,积极应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挑战,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亚太不懈努力。
一、中国对亚太安全合作的政策主张
当前,亚太地区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和平与发展的势头依然强劲,是当前全球格局中的稳定板块。促和平、求稳定、谋发展是多数国家的战略取向和共同诉求。亚太国家间政治互信不断增强,大国互动频繁并总体保持合作态势。通过对话协商处理分歧和争端是各国主要政策取向,地区热点和争议问题基本可控。亚太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处于世界经济增长“高地”。区域一体化加速推进,次区域合作蓬勃发展。各类自贸安排稳步推进,互联互通建设进入新一轮活跃期。同时,亚太地区仍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朝鲜半岛问题复杂敏感,阿富汗和解进程进展缓慢,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端继续发酵。一些国家加大在亚太军事部署,个别国家推动军事松绑,部分国家经历复杂政治社会转型,恐怖主义、自然灾害、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突出。受自身结构性问题和外部经济金融风险等影响,亚洲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作为亚太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中国深知自身和平发展与亚太未来息息相关,一直以来以促进亚太繁荣稳定为己任。中国愿同地区国家秉持合作共赢理念,扎实推进安全对话合作,共同维护亚太和平与稳定的良好局面。
第一,促进共同发展,夯实亚太和平稳定的经济基础。扩大经济利益融合是国家间关系的重要基础,实现共同发展是维护和平稳定的根本保障,是解决各类安全问题的“总钥匙”。亚太地区在经济合作方面已取得不少成果,应在此基础上加快经济一体化进程,继续推进自贸区建设和互联互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缩小区内发展差距,让各国和各阶层民众共享发展红利,拉紧各国利益纽带。
着眼于共同发展,中国提出并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倡议成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中国欢迎各国继续积极参与,实现互利共赢。
第二,推进伙伴关系建设,筑牢亚太和平稳定的政治根基。亚太地区国家具有独特的多样性。志同道合是伙伴,求同存异同样可以成为伙伴,关键在于平等相待、合作共赢。亚太大国对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至关重要,应客观理性看待他方战略意图,抛弃冷战思维,相互尊重正当合理的利益关切,加强良性互动,合作应对地区挑战。中小国家没有必要也不应在大国之间选边站队。地区国家应共同努力,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新路,共建互信、包容、合作、共赢的亚太伙伴关系。
中国提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致力于同各国、各地区组织建立不同形式的伙伴关系。中国致力于与美国构建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与俄罗斯不断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与印度积极构建更加紧密的发展伙伴关系,推动中日关系持续改善。中国领导人多次在不同场合阐述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推动构建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命运共同体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亚洲命运共同体和亚太命运共同体建设。
第三,完善现有地区多边机制,巩固亚太和平稳定的框架支撑。地区国家应坚持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继续支持地区多边安全机制发展,推动相关机制密切协调配合,为增进相互理解与互信、扩大安全对话交流与合作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致力于推进地区安全机制建设,同有关国家共同发起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和六方会谈,搭建香山论坛平台,建立中国-东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对话机制、筹建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积极支持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加强能力和机制建设,参与东盟主导的多边安全对话合作机制。中国在各个地区机制下提出一系列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倡议,有力推动了相关领域交流与合作。中国将承担更多国际地区安全责任,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提供更多公共安全产品。
第四,推动规则建设,完善亚太和平稳定的制度保障。国家之间和平相处需要秉持法治精神,遵守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准则,以普遍接受、公正合理的规则为保障。国际和地区规则应由各国共商共建共享,不能由哪一个国家说了算,不能把个别国家的规则当作“国际规则”,更不能允许个别国家打着所谓“法治”的幌子侵犯别国合法权益。
中国是国际法治和地区规则秩序的坚定维护者和积极建设者。为在国际关系中践行法治精神,中国同印度、缅甸于1954年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迄今已加入几乎所有政府间国际组织和400多项国际多边条约。中国致力于维护地区海上安全和秩序,加强机制规则建设。2014年中国推动在华举行的西太平洋海军论坛年会通过《海上意外相遇规则》。中国将与东盟国家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争取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此外,中国还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外空等国际新疆域规则的协商,推动制定普遍接受、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
第五,密切军事交流合作,增强亚太和平稳定的保障力量。中国面临多元复杂的安全威胁和挑战,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任务艰巨繁重。建设与中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也是中国实现和平发展的坚强保障。中国武装力量为国家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和战略支撑,也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武装力量是国际安全合作的倡导者、推动者和参与者,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全方位开展对外军事交往,发展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军事合作关系,推动建立公平有效的集体安全机制和军事互信机制。中国坚持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深化同各国军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边境地区信任措施合作,推进海上安全对话与合作,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反恐合作、护航和救灾行动,举行中外联演联训。
第六,妥善处理分歧矛盾,维护亚太和平稳定的良好环境。亚太地区热点问题多为历史遗留。地区国家应秉持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的传统,通过直接谈判与协商妥善处理、和平解决争议问题,不能让老问题损害地区发展与合作,破坏国家间互信。对于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应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通过直接相关的主权国家间的对话谈判寻求和平解决。在有关问题解决前,各方应开展对话,寻求合作,管控好局势,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共同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中国致力于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基本方向不会改变,致力于同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的政策主张也不会改变。中国积极推动朝核、阿富汗等地区热点问题和平解决,努力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
二、中国的亚太安全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解决新问题需要新理念。面对蓬勃发展的区域一体化进程,冷战思维、零和博弈、武力至上的陈旧安全理念已不合时宜。新形势下,各国应与时俱进,以开放包容精神加强团结合作,创新安全理念,推动完善地区安全架构,为维护亚太安全探索出新路径。
(一)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4年5月召开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上表示,中国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努力走共建、共享、共赢的亚太安全之路。
共同安全,就是要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安全,不能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要尊重并照顾各方合理安全关切。强化针对第三方的军事同盟不利于维护地区共同安全。
综合安全,就是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通盘考虑地区安全问题的历史经纬和现实状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协调推进地区安全治理。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安全问题,又统筹谋划应对各类潜在安全威胁。
合作安全,就是要通过对话合作促进各国和本地区安全。通过坦诚深入的对话沟通,增进战略互信,减少相互猜疑,求同化异、和睦相处。着眼共同挑战,积极培育合作应对意识,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以合作谋和平、以合作促安全。
可持续安全,就是要发展和安全并重以实现持久安全。各方应聚焦发展主题,积极改善民生,缩小贫富差距,不断夯实安全的根基。推动共同发展和区域一体化进程,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和安全合作良性互动、齐头并进,以可持续发展促进可持续安全。
这一安全观顺应全球化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扎根于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汇聚了地区国家的智慧和共识,体现了各方合作应对安全挑战的迫切需求,为亚太安全合作开辟了新的广阔前景。
(二)完善地区安全架构
维护亚太长治久安,关键在于构建面向未来、符合地区实际、满足各方需要的安全架构。
第一,未来的地区安全架构应是多层次、复合型和多样化的。地区国家历史传统、政治体制、发展水平、安全关切各有不同。亚太地区既有东盟主导的多个安全合作机制和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等平台,也有历史形成的军事同盟。这种多样性决定了区域内短期难以形成统一的安全框架,多种机制齐头并进将是地区安全架构演进过程中的“常态”。各国都应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发挥作用。中国推动构建亚太安全架构,不是另起炉灶,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对现有机制的完善和升级。
第二,未来的地区安全架构建设应是地区国家的共同事业。多极化是全球大势所趋,地区安全事务应由地区国家平等参与、共同决定。地区安全架构建设事关地区国家的共同利益,需要各方积极参与,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亚太是大国利益集中、互动频繁的地区,大国应共同推动完善地区安全架构,更有效地应对日趋复杂的安全挑战。有关双边军事同盟应增加透明度,避免对抗性,为地区和平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
第三,未来的地区安全架构应建立在共识基础之上。地区安全架构构建是长期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国应继续加强对话合作,在不断积累共识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地区安全架构建设。当前,应继续以非传统安全合作领域为重点,从易到难,由浅入深,积累互信,逐步为构建地区安全架构夯实基础。
第四,未来的地区安全架构应与地区经济架构建设协调推进。安全与发展联系紧密,相辅相成。安全架构和经济架构作为整个地区架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应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相互促进。一方面,通过不断完善安全架构,确保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和平稳定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为安全架构建设提供稳固的经济社会支撑。
三、中国与地区其他主要国家的关系
(一)中美关系。2015年以来,中美关系总体保持稳定并取得新的进展。两国高层和各级别交往密切。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应美国总统奥巴马邀请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并于11月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期间会见奥巴马总统。2016年3月底,习近平主席与奥巴马总统在华盛顿核安全峰会期间成功举行会晤。9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期间,中美元首再次举行会晤,决定继续共同致力于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李克强总理在纽约出席联大系列高级别会议期间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2016年6月,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第七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和第二轮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会议在北京成功举行,取得丰硕成果。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稳步推进,就气候变化、朝核、伊朗核、叙利亚、阿富汗等重大国际地区和全球性问题保持密切沟通与协调。
两国继续通过各层级双边交往及相关机制就亚太地区事务保持沟通与协调,同意努力构建双方在亚太积极互动、包容合作的关系。双方在亚太经合组织、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等多边框架下,就应对气候变化、反恐、海洋环境保护、打击野生动植物走私、防灾减灾等地区及全球性事务保持沟通与合作。双方在阿富汗、东帝汶等国开展的人员、农业培训三方合作项目进展顺利。
两军关系总体保持稳定发展势头。2015年以来,中美两军继续深化“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和“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两大互信机制建设。2015年,两军分别在两国举行人道主义救灾联合研讨交流和实兵演练,并共同参加“可汗探索-2015”多国维和军演、“科瓦里-2015”中美澳陆军技能演练等多边演练。2016年1月,中美国防部工作会晤在北京举行。5月,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同美军参联会主席举行视频通话。6月底至8月初,我海军153编队赴美夏威夷参加“环太平洋-2016”联合军演。7月和8月,美国海军作战部长和陆军参谋长分别访华。
中方愿继续推动中美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并期待与美新一届政府共同努力,秉持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原则,拓展两国在双边、地区、全球层面各领域合作,以建设性方式管控分歧,推动中美关系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进展,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和各国人民。
(二)中俄关系。中国和俄罗斯互为最大邻国,互为战略协作伙伴和外交优先方向。多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俄关系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果。两国2001年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世代友好的理念。2011年两国关系提升为平等信任、相互支持、共同繁荣、世代友好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2014年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进入新阶段。
当前,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高水平上呈现更加积极的发展势头。习近平主席同俄罗斯总统普京多次会晤。2016年6月普京总统访华期间,两国元首共同签署并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关于加强全球战略稳定的联合声明》《关于协作推进信息网络空间发展的联合声明》。两国元首在9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期间举行年内第三次会晤,商定加大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的相互坚定支持,大力弘扬《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立的世代友好理念,积极开展发展战略对接和“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办好中俄媒体交流年活动,密切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配合,为两国关系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力。中俄在亚太事务中保持着良好合作。双方不断加强在地区多边框架内的合作,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地区热点问题政治解决进程,为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和发展繁荣贡献了正能量。
中俄两军关系进一步发展。2015年,两军共同庆祝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互派高层和方队参加对方庆祝活动和庆典阅兵,首次一年内举行两次海上联合演习,中方参加俄主办的国际军事比赛全部项目,在俄成功举行首届“中国军事文化周”。2016年以来,两军继续保持良性互动,首次成功举行反导计算机模拟演习,中方赴俄、哈参加国际军事比赛。双方于9月举行中俄“海上联合-2016”军事演习。两军在上海合作组织防务安全合作框架内保持密切配合。
(三)中印(度)关系。2015年以来,中印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深化,双方确立了构建更加紧密发展伙伴关系的目标。两国各领域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并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保持良好沟通和协调。
两国高层互动频繁,政治互信进一步增强。2015年7月和2016年6月、9月、10月,习近平主席在乌法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七次会晤和出席上海合作组织塔什干峰会、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期间会见印度总理莫迪。2015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马来西亚出席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与莫迪总理会见。2016年5月和2015年5月,印度总统慕克吉和总理莫迪分别访华。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在国际事务中保持沟通和协调,在联合国、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和中俄印等机制中加强协调与配合,在气候变化、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能源和粮食安全、国际金融货币体系改革和全球治理等领域携手合作,维护了中印两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中印两军关系总体健康、稳定发展,沟通交流日益密切,务实合作广度、深度增加,迄今已举行8届防务与安全磋商和6次陆军反恐联合训练,并在人员培训、专业交流等领域开展良好合作。双方还开展边防合作,为维护中印边境地区和平与安宁发挥了积极作用。两军高层于2015年和2016年互访,就加强两军务实合作、共同维护边境地区和平稳定达成重要共识。
(四)中日关系。2015年以来,中日关系总体延续2014年底形成的改善势头。习近平主席先后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亚非领导人会议期间应约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出席中日友好交流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和2016年亚欧首脑会议期间,应约同安倍晋三首相举行会晤。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期间,习近平主席再次与安倍晋三首相举行会晤。双方有序恢复政府、议会、政党等不同层级接触,举行三轮高级别政治对话,稳步推进各领域交流合作。同时,中日关系仍存在不少复杂敏感因素。围绕日方在历史、涉海等问题上的消极动向,中方敦促日方切实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和四点原则共识,妥善管控分歧矛盾,避免给中日关系改善进程带来干扰。
2014年年底以来,两国防务交流逐步恢复和发展。2015年11月,两国防长在东盟防长扩大会期间会晤。两国防务部门负责人在其他多边场合也多次会面。2016年,两国防务部门进行了事务级交流。此外,2015年以来,两国防务部门就建立海空联络机制举行两次专家组磋商,就机制大部分事项达成共识。
(五)中国积极发展与亚太其他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增进政治互信,加强经贸联系,密切人文交往,扩大防务交流合作,共同促进亚太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发展。
四、中国在地区热点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
(一)朝鲜半岛核问题。中国在半岛核问题上的立场一贯而明确,坚持实现半岛无核化,坚持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坚持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长期以来,中国为推进半岛无核化进程、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大局、推动尽早重启六方会谈作出不懈努力。朝鲜2016年1月和9月两次核试并多次试射各种类型弹道导弹,违反安理会决议,与国际社会的期待背道而驰。中国政府对此坚决反对,并支持安理会通过相关决议,以阻遏朝鲜在核武开发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中国将继续与国际社会一道,为推进半岛无核化、实现半岛及东北亚长治久安作出不懈努力。同时,其他各方不能放弃复谈的努力,不能放弃对半岛和平稳定承担的责任。
(二)反导问题。反导问题事关全球战略稳定和大国互信。中国一贯认为,应慎重处理反导问题,搞冷战式的军事同盟、构筑全球和地区反导体系,既不利于构建战略稳定与互信,也不利于构建包容性的全球及地区安全格局。各国既要考虑本国安全利益,也要尊重别国安全关切,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共同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国际安全环境。
美国和韩国不顾包括中国在内有关国家的明确反对立场,宣布并推进在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这种做法严重破坏地区战略平衡,严重损害包括中国在内的本地区国家战略安全利益,与维护半岛和平稳定努力背道而驰。中国坚决反对美韩在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强烈敦促美韩停止有关进程。
(三)阿富汗问题。中国支持阿富汗和平重建,希望看到一个团结、稳定、发展、同周边国家和睦相处的阿富汗。2015年以来中国加大对阿富汗援助力度,支持阿富汗政府能力建设。2015年10月,阿富汗北部发生7.8级地震后,中国为阿富汗抗震救灾提供了支持。中国认为只有推进“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包容性和解进程,才是解决阿富汗问题的唯一正确出路。中国将继续为推进阿富汗和解进程发挥建设性作用。
(四)打击恐怖主义问题。当前,亚太地区反恐形势正经历复杂深刻变化。暴力极端思想加速蔓延,恐怖极端势力日益活跃,网络恐怖主义危害上升,暴恐活动多发频发,特别是国际恐怖组织渗透和境外恐怖作战分子回流问题日益突出,对地区安全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恐怖主义是国际公害和人类公敌。中国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主张国际社会应按照《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广泛开展合作,形成合力。主张加强不同文明对话,采取政治、经济、外交等手段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消除恐怖主义滋生土壤。同时,在反恐问题上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将恐怖主义与特定的国家、民族、宗教相联系。
(五)海上问题。亚太地区海上形势总体保持稳定,维护海上和平安全和航行飞越自由是各方共同利益和共识。但非传统海上安全威胁呈上升之势,不少海域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海洋自然灾害频发,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时有发生,海盗、偷渡、贩毒等活动频发。部分国家在传统安全领域存在误解,互信不足,也给海上安全带来风险。
中国一贯提倡平等、务实、共赢的海上安全合作,坚持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以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处理地区海上问题的基本准则,坚持合作应对海上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维护海上和平安全是地区国家的共同责任,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中国致力于与各方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维护海上和平稳定。
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始终坚持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议,坚持通过制定规则和建立机制管控争议,坚持通过互利合作实现共赢,坚持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及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就南海问题保持密切沟通对话,在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深化海上务实合作,稳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不断取得积极进展。中国坚决反对个别国家为一己私利在本地区挑动是非。对于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蓄意挑起事端破坏南海和平稳定的挑衅行动,中国将不得不作出必要反应。任何将南海问题国际化、司法化的做法都无助于争议的解决,相反只会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危害地区和平与稳定。
中日在东海存在钓鱼岛问题和海域划界问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有着充足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中日就东海有关问题保持对话,举行了多轮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围绕东海海空危机管控、海上执法、油气、科考、渔业等问题进行沟通,达成多项共识。中方愿继续通过对话磋商妥善管控和解决有关问题。
中韩就海域划界有关问题广泛深入交换了意见,并于2015年12月启动海域划界谈判。
五、中国参与亚太地区主要多边机制
(一)中国-东盟合作。中国始终将东盟作为周边外交优先方向,坚定支持东盟一体化,支持共同体建设,支持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双方秉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睦邻友好、合作共赢的原则,不断加强战略对话,增进政治互信,深化经贸、互联互通、金融、安全、海上、社会人文等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双方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2013年习近平主席访问东南亚期间,指出中国愿与东盟国家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2015年,中国-东盟防长非正式会晤首次在华召开,双方还举行了电信、经贸、交通部长会议和总检察长会议。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标志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全面结束。
2016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和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年。9月7日,第19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纪念峰会在老挝万象举行。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同东盟国家领导人共同回顾中国-东盟对话关系发展成就,总结经验和启示,并为双方关系未来发展规划方向。双方还举行了外交、经贸、质检等部长会议。双方全年举办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包括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纪念招待会、第九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第二届中国-东盟省市长对话、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研讨会和中国-东盟周等。
(二)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是东亚合作的主渠道。中方推动各方加大投入,落实好《第二东亚展望小组(EAVGⅡ)报告》和《2013-2017年10+3合作工作计划》。中方积极推动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进程,支持进一步加强CMIM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支持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升级为国际组织后继续加强能力建设,维护东亚经济和金融稳定。中方还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模式谈判取得积极进展,并推动各方发表《RCEP领导人联合声明》。
2016年9月7日,第19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李克强总理就10+3合作提出六点建议:加强金融安全合作,深化贸易投资合作,推动农业和减贫合作,促进互联互通建设,创新产业合作模式,增进社会人文交流。
2015年以来,中方积极推动10+3框架下的务实合作,举办了第七届东亚商务论坛、“了解中国”项目、第九届和第十届文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研讨班、东亚投资高层论坛、第六届粮食安全合作战略圆桌会议、第二届东亚现代农业研修班、青年科学家交流活动、百名高级汉语人才重返中国项目、第四届10+3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国际研讨会、第三期和第四期10+3村官交流项目和第14届亚洲艺术节。
(三)中日韩合作。中日韩是东亚重要国家,是引领东亚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力量,加强三国合作有利于三国自身发展,也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稳定与繁荣。
2015年,随着中日、韩日双边关系的改善,中日韩合作迎来新的上升期,各领域务实合作全面推进。11月1日,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在韩国首尔举行。三国领导人就三国合作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重申了对三国合作的高度重视,一致同意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妥善处理有关问题,深化在政治、经贸财金、可持续发展、人文等领域合作。会议发表《关于东北亚和平与合作的联合宣言》及农业、教育、经贸等领域的联合声明,进一步丰富了三国合作内涵,为三国合作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5年以来,三国还举办了中日韩外交、旅游、水资源、环境、财政、经贸、农业、文化、卫生部长会议,灾害管理部长级会议,央行行长、人事部门首长会议,三方警务工作会晤、反恐磋商、林业司局长会晤、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会议、东北亚名人会、灾害管理桌面演练、海洋科学研讨会和中日韩合作国际论坛等活动,并举行了多轮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
(四)东亚峰会。东亚峰会是“领导人引领的战略论坛”。2015年以来,东亚峰会合作进展显著。在中方推动下,第五届东亚峰会外长会决定将《落实〈金边发展宣言〉行动计划》执行期限延长至2017年。
2016年9月8日,第11届东亚峰会在老挝万象举行。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并指出,经济发展合作与政治安全合作是驱动东亚峰会的两个“轮子”,应该相互促进、同步前进。在经济发展方面,要大力支持地区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加强社会民生领域合作。在政治安全方面,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探讨区域安全架构建设,妥善处理热点敏感问题。
中方积极推动东亚峰会各领域合作。2015年以来,中方主办了东亚峰会第二届新能源论坛、第二届清洁能源论坛、野生动物保护研讨会、印太海洋安全合作二轨研讨会、第五届区域安全架构研讨会以及第四次和第五次东亚峰会地震应急演练等合作项目。
(五)东盟地区论坛。东盟地区论坛是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和较强包容性的官方多边安全对话与合作平台。各方坚持以建立信任措施为核心,在共识基础上稳步推动预防性外交进程,积极推动非传统安全合作不断走实。
2016年7月26日,第23届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在老挝万象举行。中方指出,各方应将建立信任措施贯穿于论坛进程始终,在共识基础上循序渐进探索符合地区实际的预防性外交模式。同时,应加强对话合作,增进地区国家间理解与互信,共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等挑战,推动论坛为促进地区和平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中方积极引领论坛框架下的务实合作。2015年以来,中方主办了网络安全能力建设研讨会、第三届外空安全研讨会、海上风险管控与安全合作研讨会、海上溢油应急管理与处置合作研讨会、打击犯罪分子跨境流动研讨会、绿色航运研讨会和城市应急救援研讨班等合作项目。
(六)东盟防长扩大会。东盟防长扩大会是亚太地区级别最高、规模最大的防务安全对话与合作机制,对增进各成员国防务部门和军队间互信、促进务实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11月4日,第三届东盟防长扩大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中方指出,各方应推动建设开放、包容、透明、平等的地区安全合作架构,不断深化防务领域务实合作,妥善处理争议、管控风险,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2016年以来,中国军队在该机制框架下先后参加了在印度举行的维和与扫雷行动联合演练、在文莱和新加坡举行的海上安全与反恐联合演练。2017年至2020年,中国与泰国将担任反恐专家组共同主席国。
(七)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建立澜湄合作机制是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11月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重要倡议,旨在通过务实合作,进一步深化澜湄六国睦邻友好,促进次区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团结互助、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该机制成员包括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六国。
澜湄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6年11月已举办一次领导人会议、一次外长会和三次高官会。2015年11月,首次外长会在云南景洪成功举行。六国外长共同宣布启动澜湄合作进程,并就澜湄合作未来发展方向和机制架构等达成广泛共识,提出了一批合作项目建议。
2016年3月23日,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举行,澜湄合作机制正式启航。六国领导人共同回顾了澜湄合作进展并展望未来方向,一致同意对接发展战略,统筹合作资源,共享发展成果,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会议确认了“3+5”合作框架,即坚持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合作支柱,确定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减贫五个优先方向。会议发表了《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三亚宣言》《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通过早期收获项目联合清单,涉及互联互通、水资源、卫生、减贫等多个领域。
(八)上海合作组织。2015年以来,上合组织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势头,政治、安全、经济、人文等领域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持续上升。
2015年7月9日至10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5次会议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会议。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乌法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批准《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6年至2018年合作纲要》等重要文件。
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中方主办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14次会议,李克强总理主持。会议对下一阶段各领域务实合作发展作出规划,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声明》,批准《关于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下一步工作》等决议,见证签署《2016-2021年上合组织成员国海关合作纲要》《上合组织秘书处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秘书处之间的谅解备忘录》。
2016年6月23日至24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16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会议。成员国元首签署《上合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批准《〈至2025年发展战略〉2016-2020年落实行动计划》,批准签署关于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义务的备忘录。
2015年以来,安全会议秘书以及外交、国防、经贸、文化、紧急救灾等各部门负责人会议机制化举行,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各领域合作,扩大了国际影响。中国积极推动并参与上合组织各领域合作,与其他成员国、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的双边关系持续发展。
(九)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2016年4月27日至28日,亚信第五次外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发表《关于通过对话促进亚洲和平、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宣言》,通过《亚信成员国2016-2018年禁毒合作行动计划》和《亚信成员国2016-2018年落实中小企业发展领域信任措施行动计划》。
中国积极落实亚信各领域信任措施,创新亚信合作平台。2015年以来,中国举办亚信青年委员会成立大会、亚信实业家委员会成立大会、首届亚信非政府论坛年会以及第三届亚信智库圆桌会议,促进落实人文、经济领域信任措施,推动成员国青年、民间组织和智库间的对话交流。
六、中国参与地区非传统安全合作
(一)救灾合作。2015年以来,中国继续积极参与和推动亚太救灾交流合作,主办第八届上合组织成员国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中日韩第三届灾害管理桌面推演,与马来西亚联合主办东盟地区论坛第四次救灾演习,参加第三届世界减灾大会、亚洲减灾部长级对话会、上合组织成员国紧急救灾部门国际演练、亚太经合组织第九次灾害管理高官论坛、联合国国际搜索与救援咨询团亚太地震应急演练等国际会议和活动。
2015年1月、7月和2016年5月,马来西亚、缅甸、斯里兰卡遭遇特大洪涝灾害,中国第一时间向三国提供紧急救灾物资。2015年4月尼泊尔发生强震后,中国多支救援队、医疗防疫队和运输分队赴尼泊尔开展灾后援助工作,并向尼泊尔军方提供野战机动医院。
中国政府将在灾害管理领域与各方进一步完善官员互访、信息共享、人员培训、技术交流、模拟演练、科研合作、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等机制,加强亚太区域多边和双边救灾务实合作,共同提升地区减灾救灾能力。
(二)反恐合作。2015年以来,中国先后与周边多个国家开展打击涉恐偷渡犯罪合作,成功抓获了一批在本地区活动猖獗的涉恐嫌犯和“蛇头”,重挫了“东伊运”等恐怖组织非法偷渡网络,有效抵制和防范了“东伊运”等恐怖组织对本地区的渗透。
中国分别同美国、俄罗斯、加拿大、英国、印度、巴基斯坦、韩国、印度尼西亚等国举行双边反恐磋商,并成功主办东盟地区论坛第13届反恐与打击跨国犯罪会间会,推动在打击互联网暴力恐怖音(视)频和恐怖分子跨境活动等方面加强合作。同时,中国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反恐工作组、“全球反恐论坛”,并与东盟共同举办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就反恐合作加强交流。
阿富汗、中国、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建立了“阿中巴塔”四国军队反恐合作协调机制,旨在就反恐形势研判、线索核查、情报共享、反恐能力建设、反恐联合训练、人员培训方面开展协调并提供相互支持。
(三)打击跨国犯罪合作。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跨国犯罪,致力于全面、切实履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中国已与70个国家缔结司法协助、引渡等条约共123项,积极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双边司法和执法合作机制,为与有关国家共同打击各类跨国犯罪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有效的机制平台。
中国积极参与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国际合作,与联合国及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保持良好合作,深入推进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并与东南亚有关国家多次开展打击跨国犯罪联合行动,有效打击了拐卖人口、电信诈骗、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本地区突出的犯罪。2015年10月,中国举办“安全促发展”中国-东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对话暨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会议。在第二届湄公河“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中,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密切合作,抓获犯罪嫌疑人万余人,破获毒品案件约9000起,缴获大量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中国愿意与有关各国加强司法和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同时希望各国进一步提升国际合作的政治意愿,努力克服法律制度的差异,积极推进在《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框架下的合作,包括以公约为法律基础进行引渡合作,提供广泛的司法协助,并就犯罪所得的返还和分享积极开展合作。中国鼓励相关各国谈判缔结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推动打击跨国犯罪国际合作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网络安全。当前,网络安全问题的重要性进一步前移。亚太国家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不断加大对网络安全的投入,积极开展对话和区域合作。中国是网络安全的坚定维护者,支持并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加强网络安全的努力。中国主张网络空间应用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国际和平与稳定和人类福祉,倡导各方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认为当务之急是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行为准则。
2015年以来,中国继续积极推动并深入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网络安全进程。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共同向联合国大会提交“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更新案文。中国深入参与并推动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达成最后报告,确认《联合国宪章》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等原则适用网络空间,为推动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作出贡献。中国以建设性态度参加联合国互联网治理论坛、信息社会世界峰会高级别会议。
中国不断加强与地区国家双边网络对话与务实合作。中国与俄罗斯签署信息安全合作协定并举行新一轮网络安全磋商,举行中日韩、中韩、中欧等网络对话,与美举行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等会议。
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东盟地区论坛以及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区域机制,推动地区网络安全合作平衡包容发展。积极参与金砖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组及上合组织信息安全专家组,推动亚非法协设立“网络空间国际法”工作组,成功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要会议。
(五)海上安全合作。2015年是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海洋合作是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点领域,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海上安全、科研环保等领域开展一系列交流合作活动。中国与泰国共同实施安达曼海科学考察,成功举行中泰海洋领域合作联委会第四次会议。与马来西亚签署《关于建立中马联合海洋研究中心的谅解备忘录》。中国与印尼海洋与气候中心和联合海洋观测站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东南亚国家海洋科研与环保合作论坛。
中国积极参与和推动海上安全对话合作。2015年以来,举办亚太海事局长会议、北太平洋地区海岸警备执法机构论坛“执法协作2015”多任务演练、亚太航标管理人员培训班、亚太地区大规模海上人命救助(MRO)培训及桌面演习等项目。中国继续与澳大利亚、马来西亚配合,推进马航MH370客机搜寻工作,并提供2000万澳元用于后续搜救。积极支持《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ReCAAP)“信息分享中心”能力建设和发展,向“中心”派驻中国海警职员。2016年6月,应越南请求,中国出动舰艇及飞机协助搜救越方失事飞机和机组成员。2008年12月至2016年1月,前往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的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共完成909批6112艘中外船舶的护航任务。
(六)防扩散与裁军合作。中国一贯积极支持和参与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积极推动全面落实《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历次审议大会成果,建设性参加了《条约》第九次审议大会及五核国履行《条约》会议。中国愿与各方一道,为全面、平衡推进《条约》确立的核不扩散、核裁军、和平利用核能三大支柱作出不懈努力。
中国认为,建立东南亚无核武器区对促进本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始终坚定支持东盟国家建立东南亚无核武器区的努力,支持《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早日签署并生效。中国与东盟已解决所有议定书遗留问题,中国愿早日签署议定书。中国将继续以建设性姿态参与东盟和五核国磋商进程,推动东盟和其他四核国协商解决分歧,为议定书早日签署和生效作出努力。
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包括化学武器在内的一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反对任何人发展、保留或使用化学武器,支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宗旨、目标和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工作,全面、忠实履行公约的各项义务。中国高度重视并支持在公约框架下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2015年,中国与禁化武组织联合举办亚洲地区第13届国家履约机构会议、化武援助与防护高级培训班,与联合国安理会1540委员会合办“亚太地区防扩散国家联络点培训班”。派代表出席亚太地区高级别防扩散对话会、东盟地区论坛防扩散会间会等活动。
结束语
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在此过程中,中国将为亚太地区带来更多的合作机遇和发展红利。中国的发展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坚持亲、诚、惠、容的理念,始终致力于维护和促进亚太的繁荣稳定。中国愿同地区国家一道,坚持合作共赢,扎实推进亚太安全对话合作,促进新型国际关系建设,共同开创亚太地区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