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坚定信仰、砥砺品德,珍惜时光、勤奋学习,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院工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
二、优秀毕业生按以下内容考核
课程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养、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情况,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及各类比赛情况、在校综合表现及班主任推荐情况。
三、优秀毕业生评定计算方法
评定公式=M1×50% + M2×50%,按最终分数从高到低决定名次
M1——综合分,即平均学分绩点+思想表现加分+学科竞赛、科研、创业加分+学生干部工作加分+文娱、体育加分所得总分,具体细则见附件1。。
M2——班主任推荐分,即学生参与科研及综合表现情况,由担任学生所属班级班主任一职的教师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平时参加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学科建设和工作情况实行奖罚分,取百分制(最高100分)。
四、评定程序
1、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成立奖学金初评小组,负责综合测评加分审核事宜。
2、召开学院奖学金评定会议,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结合班主任推荐分获得最终排名。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优秀毕业生评定公式M1评分细则
一、思想表现加分标准 |
奖励分值 |
备注 |
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团干部、三好学生、团员,先进班集体班长、团支书,军训标杆、大型活动志愿者等 |
省级 |
3分/次 |
|
校级 |
2分/次 |
院级 |
1分/次 |
参加义务献血(有献血证) |
0.2分/次 |
|
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3分/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分/次 |
创优奖学金 |
1分/次 |
二、学科竞赛、科研、创业等加分标准 |
奖励分值 |
备注 |
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 |
一等 |
10/次 |
|
二等 |
8/次 |
三等 |
6/次 |
省级学术科技竞赛 |
一等 |
6/次 |
|
二等 |
5/次 |
三等 |
3/次 |
校级学术科技竞赛 |
一等 |
2/次 |
|
二等 |
1/次 |
三等 |
0.5/次 |
发表学术论文 |
EI、SCI源期刊 |
10/次 |
|
CSCD、北大核心、会议论文被EI检索 |
4/次 |
一般期刊、会议论文被CPCI-S检索 |
2/次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
3分/次 |
|
英语、计算机过级 |
英语四级 |
1/次 |
其他证书0.5分/次 |
英语六级 |
2/次 |
计算机2级 |
1/次 |
计算机3级 |
2/次 |
研究性创新创业项目 |
国家级 |
4分/次 |
|
省级 |
3分/次 |
校级 |
1分/次 |
学生创业 |
3分 |
三、学生干部加分 |
奖励分值 |
不可重复、累计加分 |
校、院学生会主席 |
4分 |
校、院学生会干部 |
2分 |
校、院学生会干事 |
1分 |
四、文娱、体育加分标准 |
奖励分值 |
备注 |
国家级 |
一等 |
7/次 |
|
二等 |
6/次 |
三等 |
5/次 |
省级 |
一等 |
5/次 |
二等 |
4/次 |
三等 |
3/次 |
校级和院级 |
一等 |
3/次 |
二等 |
2/次 |
三等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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