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三、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四、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抓好党对本单位统战对象及知识分子的工作。
五、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同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以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政治审查。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部
二○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