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年办1-2期,主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入党动机、入党程序等方面的教育。
(2)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党校分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服从管理,集中精力参加学习,认真完成学业。
(3)每期培训指定专人考勤,参加培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参加结业考试,接受考察,考核成绩以培训期间的考勤、考察结果和考试成绩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