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寝室人员团结协作,积极进取,思想端正
2.寝室内部整洁,美观,安静,舒适,温馨等
3.积极配合学院及文建部展开各项文明建设工作
二.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残余的剩饭剩菜且无积水
2.室内无乱堆乱放现象(做到井然有序)
3.桌子凳子摆放整齐
4.桌子上保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5.行李箱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放
6.床铺做到干净,整洁,被子折叠整齐(要求开口向门方向)
7.墙面整洁卫生,严禁乱写乱画,严禁挂衣物
8.天花板无蜘蛛网,灯具安全,干净
9.门窗,玻璃,阳台干净
10.洗漱用品统一摆放,严禁特殊化
11.暖水瓶,水桶,脸盆统一放在靠窗户部位
12.鞋子整齐摆放好在床下或者桌子下
13.纸篓内不能残留垃圾
14.窗户上禁止挂衣物,阳台上禁止摆放物品
15.洒扫工具统一摆放在墙角
16.卫生间无异味
17.洗漱台干净,无洗漱残余物
18.寝室门前干净卫生
19.在学生宿舍区禁止饲养宠物
在进行检查时:(1)如违反以上任一要求,扣除量化分1分
(2)违反多项者,最多扣除量化分2分
(3)未进行卫生清扫的,扣除量化分5分
三.纪律要求
1、男女互访的扣2分/次;留宿异性的扣5分/次.
2、在非规定时间内打牌的扣2分/次;打牌赌博的扣5分/次.
3、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或使用电炉、热的快、电热毯和煤气罐、煤气炉、煤气热水器等易燃易爆容易引发火灾的物品扣1分/次。生火做饭的扣2/次。
4、改动及破坏宿舍内配置的宽带网络、通讯线路、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扣2分/次。
5、不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如睡懒觉、通宵玩游戏、晚归等)晚归的扣1分/次;夜不归宿的扣2分/次;校外租房的扣5分/次。
6、私自调换床位、寝室和更换门锁,私自占用空寝室和床位的扣2分/间或2分/人
7、在学生宿舍内推销,张贴广告,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的扣2分/人或2分/间
8、焚烧物品、损坏公物、酗酒闹事者的扣5分/次。
9、不配合院系学生会学习部的检查工作,如有意敷衍、干扰、辱骂、抗拒者,扣除所在班级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直接给予纪律处分。
注:对各寝室的奖惩方案均按学院相关规定实施
能源与机电工程系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