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职责
作者: 时间:2020-12-18 点击数: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和本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
2、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作风进行教学,做到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3、认真开展教学工作,严格按计划完成所分配的教学工作任务。
4、积极参加校、院、教研室组织的教学研究工作,特别是课程建设工作。积极申报教研教改课题,撰写教研教改论文或总结。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
5、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掌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规律,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6、自觉遵守学校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和本院的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
7、按照培养方案和所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所授课程的授课计划,负责所授课程的主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成绩考核等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管理,并指导所授课程的实践教学、课外学习教育活动等。
8、推荐选用或编写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以及相关的教学参考资料,从课程性质和学生的需要出发确定教材,注重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9、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经常与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交流信息,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10、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按照学校和本院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评估。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