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反映教育发展与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之一。为了加强教学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更好地为学校和本院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等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2、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应纳入教学工作计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3、教学档案管理要做到“四同步”,即:下达教学工作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考评教学管理与考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同步。
4、归档的教学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保证完整、准确、系统地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全过程;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
5、我院明确1名分管档案工作的兼职负责人和兼职教学档案管理人员。条件成熟时可设立专职档案员和专门档案室。
二、岗位职责
1、院长的职责
(1)贯彻《档案法》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教学档案工作列入院工作计划;
(2)定期检查和研究解决教学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院分管领导的职责
(1)协助制定和健全有关管理制度,把教学档案纳入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中,并监督执行;
(2)协助做好教学档案归档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教学档案质量。
3、专(兼)职教学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各个领域的有关人员做好各自范围内的档案资料积累、整理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教学文档材料的形成、收集、汇总工作;
(2)将收集、积累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装订,做到组卷合理,编目清楚,标题明确,装订整齐,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有关教学档案;
(3)做好存放在本单位的教学档案的组卷、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归档范围
1、综合
(1)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
(2)学校有关教学、教务工作给上级主管机关的汇报、请示及批复;
(3)关于教学工作的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纪要、调研报告等;
(4)校、院各种教学制度、办法、规定、条例,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5)校、院建立合作教育机制文件,校、院开展合作教育研究情况,学习开展合作教育的主要成果;
(6)教务处及其科室部门职责、岗位责任制、机构沿革材料;
(7)教务处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材料;
(8)校、院关于教学检查评估的自评材料及结论;
(9)学校《教学工作通讯》;
(10)学校和职能部门印发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通知材料;
(11)各级各类教学奖项评奖办法,获奖名单,申报、评审材料。
2、教学研究与改革
(1)院教学管理研究成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申报与评审材料;
(2)院教学改革立项、实施、检查、验收、成果,教改论文复印件;
(3)院反映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材料;
(4)反映院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的材料,教学方法手段改革成果材料;
(5)反映院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材料。
3、专业与课程
(1)学期实践教学活动一览表;
(2)有关专业评估检查办法、自评报告、评估结论;
(3)各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
(4)课程建设规划及有关建设、检查材料;
(5)各级优秀课程、精品课程有关申报、立项文件、建设及检查、验收材料;
(6)师资队伍建设材料(进修、培训、培优、学术交流、锻炼、奖励、科研项目、成果等),反映教师风范的材料。
4、教学管理
(1)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2)资料室管理制度文件;
(3)校历表、学年开课计划审批表、学期教学活动安排表、开课计划一览表、教师任课安排、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课程表、点名(记分)册、培养计划变动审批表、授课异动审批表、培养计划执行总结;人才培养质量分析报告;
(4)典型教案、教学案例材料、重要备课纪录;
(5)各学期考试安排、考试总结;
(6)教学检查文件、记录、总结;
(7)考试卷及考试分析材料、试卷库;
(8)教师工作量核算、登记材料;
(9)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教学业绩考核、教师评学材料,教学事故处理情况年度统计表,教学质量监控情况年度总结,常规和专项教学检查总结;
(10)学术讲座等各类与教学有关的活动材料,与外单位的协作材料;
(11)听课本、公开课材料;
(12)公选课材料;
(13)教研室的教学总结,教师教学经验总结、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材料,教学情况调查表;
5、教材
(1)学校有关教材管理文件;
(2)编写教材计划、在编教材目录、编委名单;
(3)编写讲义、教学指导书、习题集等(正本);
(4)获优秀教材奖目录及报批材料;
(5)教材征订汇总表;
(6)优秀教材、近3年出版(印刷)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
(7)每届学生使用的教材一览表、教材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每届学生公共课教材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负责);
(8)教材选用评估材料。
四、检查考核
本院每学年组织人员对教学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教学工作评估考核和相关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2月
上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检查考核制度
下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