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政发〔2019〕75号)相关文件规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本人填写好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并向转出学院提交申请,经转出学院审核通过后,于6月28日之前统一由转出学院提交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核, 7月3日之前统一由转入学院提交到教务处,经校务会审核通过,于7月10日前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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