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下午,商学院教师胡小凤在同德楼601作了题为“宪政视阈下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分析与展望”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商学院副院长王晓军主持,财务管理专业2019级学生聆听了此次讲座,商学院院长朱强出席并作指导。
胡小凤老师从宪政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并对个人所得税法的未来改革进行了展望。胡老师围绕税收宪政,对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合宪性进行了分析。胡老师指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数额的增加,凸显了对纳税人生存权的保障;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改变,则是量能课税原则的贯彻;税率的调整,突出了实质上的平等,是税收宪政的应有之义;纳税单位的变化,则是形式公平向实质公平的深化。最后胡老师建议从增加税前扣除基数、扩大扣除范围、发展综合征收制以及优化税率结构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推进我国税收宪政进程。
讲座内容深入浅出,参会人员认真学习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讲座最后,朱强院长作了总结发言,勉励同学们要好好学习税法知识,学以致用,为祖国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胡小凤、刘泽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