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概况及职责
计划财务处是学校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经济活动核算与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学校财务计划的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与管理,现设有处长一名,副处长一名,下设综合科、会计核算科、收费管理科、出纳科、预算科、卡务结算中心六个科室,岗位设置22个,现有员工20人,具体职责范围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贵彻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校资金合法、合理、安全和有效地使用。
二、宣传、遵守、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负责校内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和实施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法制观念和工作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四、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校级预算方案,经学校批准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五、办理日常会计业务,按规范化要求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负责编制相关财会报表,对各种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分析。
六、统一归口管理学校各类票证,按照规定建立合格的财务档案,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和销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审核、会签校内各单位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报表、协议和经济合同等,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及时登记、调整、清理固定资产和材料账目。
八、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建立和完善财务分析制度,合理调度、科学运筹学校资金,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九、参与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各级主管部门核准。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管理学校的各项收入与支出,建立收费管理专项责任制。
十、负责做好校园一卡通卡务结算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