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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比分直播_搜狐体育-投注|官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2023年12月22日 15: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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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政发〔2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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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比分直播:《nba比分直播_搜狐体育-投注|官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nba比分直播_搜狐体育-投注|官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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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8

nba比分直播_搜狐体育-投注|官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湖南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湘教发〔202010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号)、《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18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建设和科学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培养人才、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

第三条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好资产管理队伍,统筹优化资产配置,增强资产绩效意识,加强资产监督管理。

第四条 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固定资产计划、采购、验收、保管、维修、调剂、报废及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以及固定资产各类报表等。

 管理体制与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资产管理的一级管理单位,统一对学资产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是学校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对各类资产进行归口管理和具体负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在管校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负责全校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评估、清产核资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审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与计划,并组织实施招标采购、验收、调剂、转让、报损、报失及报废处置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学校固定资产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五)对学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等;

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是学校固定资产二级管理单位,对其所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上级及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好固定资产的招标采购、验收和入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的处理、拆除、调拨和报废处置工作;

(三)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提供准确的固定资产基础数据,协助学校职能部门做好有关资产统计报表工作;

(四)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维护、维修,保证资产正常使用;

(五)负责办理本单位异动人员所管资产的交接手续;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年度考核和清查工作;

 全校各单位要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以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全校各单位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建立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要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换,如需变换须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变更函以备案

十一  计划财务处应对固定资产加强监督未经批准处置的资产,不得在年度财务决算中核销。

十二  资产管理单位应经常了解和研究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益。

十三 为保证固定资产价值量与实物量相一致,学校各单位运用国家拨款以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或接受捐赠而购置、自制、调入、建造的各类固定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按规定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建账建卡手续,不得另建册或外滞留,更不得由私人保存。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十四 本办法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规定单位价值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及动植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等:

(一)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参照2022版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具有文本特征及具有视听、音像特征的图书、期刊、电子资源、古籍、书画作品等,不论价值高低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十五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大类: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三)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教学科研使用设备、文化设备及医疗器械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十六 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列为固定资产:

(一)临时建筑物。如工棚、临时厕所、简易值班室、简易人行道、刺丝围墙等;

(二)一般性工具及替换性资产。如刀具、夹具、模具、胎架、轮胎、磁鼓、热辊、打印头和各种不能独立使用的附件等(该项中属于成套设备且原配套的仍应列为固定资产完整的组成部分,其价值应计入成套价值之内,替换时可分不同情况,按维修、增减或消除处理);

(三)学校认为不必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财产(如:U盘、光盘等)。

十七 固定资产的计价办法与确认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加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等入账,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如房屋、设备等),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在建造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值;

(四)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按合同实际支付计价。没有标价的赠书参照同类书的购买价格估价入账。中文报刊按预付款方式购买的,按订购目录提供的价格计价入账,遇停刊、调价等原因退款的,另行调整入账价值。外文报刊按进出口公司提供的人民币价格每年结算刊款入账;

(五)网络数据库、光盘数据库等电子资料,按实际购入成本计价。网络数据库租期一年以上,合同规定租期过后,仍保留数据库使用权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合约租期到期后,不再保留数据库使用权的,列为一次性支出,不作为固定资产统计;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计价,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计价,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成本计价;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预付款项估价入,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

十一)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 已经入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面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三)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

(四)根据实际价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五)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  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

同方式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工程合同内包含空调、固定课桌椅等等都要分开单列固定资产);

(二)应用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

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确认为固定

资产;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

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购建房屋及构筑物时,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

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

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同时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中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折旧

第二十一条  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预计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限;

(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

法对应计的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固定资产应计的折旧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不考虑预计净残值。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际成本确定后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第二十三条  下列各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文物和陈列品;

(二)动植物;

(三)图书、档案;

(四)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五)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时,应当考虑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推送计划财务处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实物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延长

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

确定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额。

第五章  新增固定资产的审批和验收

第二十 校属各单位所增加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资产,均应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划转和盘盈事项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二十 购置仪器设备、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按政府采购办法规定程序组织论证并组织招标等各种形式的采购

三十  固定资产因其他事项引起的数量和价值的增加应按照有关制度和程序执行申报审批。

三十一 固定资产验收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建手续。

(一)房屋、构筑物的验收,由后勤基建处按照建筑行业标准及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产权证并向房屋、构筑物的管理及使用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待交付使用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账,并向学校档案馆和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房屋及构筑物平面图、管道电气图等资料;

(二)仪器设备、家具、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的验收,分两种情况:

1.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或项目的验收步骤:

1)收到货物或安装调试后的货物由使用部门组织供货商、资产管理员、分管资产领导、使用人等进行初验,出具本部门验收合格报告单;

2)初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