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师生赴娄星区法院开展校地合作活动
作者: 时间:2018-06-19 点击数:
6月9日上午,法学院法学专业15级全体学生在刘依归、李晶、游志能三位老师的带领下前往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展校地合作项目,观摩典型案件庭审。
娄星区人民法院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集资诈骗案件。案件由娄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超群担任审判长,并与其他两名审判员以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是娄星区人民法院自2018年4月27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来首次采取“3+4”模式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整个过程严格按照审判程序进行,庭审过程充分尊重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利。由于案情重大复杂,经过休庭评议,合议庭决定择日宣判。
庭审过后,区法院刘继红主任给学生开展了案例分析的讲座。学生代表认为此次活动让人受益匪浅,在实践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从基础知识出发,在这次真实的案件中提高了运用分析知识的能力。
校地合作的开展,将增进法学专业与地方法院的联系,创造更多的合作机会,我院也将不断努力,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践提供更宽广的平台,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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